• 警語

配戴隱形眼鏡者,需依照當下的眼睛或身體的疾病、生活習慣或生活環境的情況, 有可能需暫時停止使用隱形眼鏡。

請務必經過眼科醫師的診察,確認無礙於疾病及環境後再使用隱形眼鏡,若不遵照鏡片使用方法或不遵守使用上的注意事項,會造成角膜潰瘍、角膜炎(含感染性角膜炎)、 角膜浸潤、角膜糜爛、角膜水腫、結膜炎(含巨大乳突性結膜炎)、虹彩炎等傷害。這些傷害中,如果不盡快治療而置之不理,有可能致使眼睛失明。

  • 注意事項
  1. 建議經眼科醫師診斷評估後再決定是否佩戴,配戴此器材需經眼科醫師、驗光師等相關從業人員驗光配鏡後取得對應處方籤或配鏡單
  2. 初次配戴者,開始配戴時間 4至6小時開始,隨後每日增加 2 小時,配戴時間因個人體質而不同,請務必遵照眼科醫師指示。
  3. 隱形眼鏡請於醒著的時候使用,睡前請摘下。屬每日拋棄式者,請每天更換新的鏡片(一旦摘下的鏡片,必須拋棄,不要重複配戴)。 其他型式者,請確實遵照原製造業者所提供之使用說明書進行清洗、清潔、保存、拋棄。
  4. 若有明顯不適之情形應儘早回診檢查,一切正常則應於一星期後回診,提醒配戴後須定期由眼科醫師追蹤檢查,遇有眼不適症狀應立即請醫師診治。
  5. 戴上鏡片後再化妝,摘下鏡片後再卸妝。
  6. 必須知道清潔液、生理食鹽水、保存液、酵素液或酵素片的功用,開瓶後保存期限以仿單内之規定為準。清潔液-清洗鏡片,生理食鹽水-沖洗鏡片,保存液- 浸泡及消毒鏡片,酵素液-去蛋白。
  7. 瓶蓋要朝上或側放,不得朝下擺放,以避免污染。
  8. 固定先摘戴一眼,再摘戴另一眼(如先右後左) ,以免鏡片左右顛倒。
  9. 摘鏡片的食指、拇指指甲須剪短,以免摘鏡片時傷到眼球或隱形眼鏡。
  10. 戴鏡片時要先分辨鏡片的正(如碗狀)反(如碟狀)面。
  11. 所有與隱形眼鏡相關的物品,如鏡片、水盒或藥水等,不得擺放在潮濕處,如浴室。
  12. 當配戴中鏡片破損時,請盡快找眼科醫師診治,勿使用破損鏡片。
  13. 本產品經高溫高壓方式滅菌,若遇包裝破損請勿使用。
  • 禁忌/禁止

前眼部急性或亞急性發炎、眼睛感染、葡萄膜炎、眼瞼異常、角膜知覺低下、角膜上皮缺陷、乾眼及淚管缺陷、過敏、長時間生活在乾燥環境、長時間生活在粉塵、藥品等環境、其他不適合配戴隱形眼鏡者。

  • 使用前務必詳閱原製造業者所提供之使用說明書

文字或內容文章有不清楚的地方,務必向眼科醫師詢問,並請妥善保留原製造業者所提供之使用說明書。

  1. 對嚴重眼角膜、結膜疾患及乾眼及玻璃體或視網膜病變者應在醫生指示下載用。
  2. 請遵照鏡片更換頻率。
  3. 請遵照鏡片配戴時間,不要逾時配戴。

承衛服部規定,自112/6/1生產之產品需符合UDI規範,PP杯及度數貼打印皆須使用YYYY/MM/DD格式,因此,愛能視產品112/6/1起生產之產品外盒標籤,將新增生產日(DD)之標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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